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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烟教发〔2025〕33号)及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龙口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在保持考试和招生录取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人才培养质量。 (一)招生类别。高中阶段招生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两大类。 1.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录取。自主招生由高中学校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计划面向我市统一划片招生,学区情况见附件10。 民办普通高中东海学校要全面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等政策,不得跨地市招生。 2.职业学校招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 (二)招生计划。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5338人。结合高中教育发展和中考招生实际,持续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在充分考虑全市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资源状况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确定全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待烟台市教育局审核后发布)。 按上级文件要求,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实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既无我市户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市户籍烟台市外学籍的学生可回我市报考;无我市户籍有我市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在招生录取时与我市户籍的学生一视同仁。 市教体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工作的通知》(烟教招发〔2025〕8号)要求,统一在4月10日至12日进行。初四年级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初二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我市户籍外地学籍考生由烟台市招考院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名单统一报名。各学校、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初四年级考生的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每名考生都能顺利使用平台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涵盖初中阶段所有的国家课程,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我市将严格执行烟台市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2),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整体反映,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分析形成的系统记录、结论和判断,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学校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23〕3号)、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见》(烟教办发〔2022〕10号)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23日前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报送市教体局,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成绩查询和复核机制。初四年级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网址三种方式查询成绩。初二、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6月28日前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5时前申请复核,具体方法见附件3。初中学校在学生申请复核前要指导学生阅读《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附件4)。 市教体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阶段依次录取新生。 (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8日17:00。填报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录取程序和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等四个阶段。录取工作由第一阶段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阶段录取,也不得改录。各阶段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5,各阶段具体录取时间见附件3。 (三)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学生本人自愿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市教体局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学校党组织扩大会议认真研究,于6月12日前报龙口市教体局审核,经烟台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落实烟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烟教发〔2025〕22号)要求,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的优惠政策不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领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学校、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相关科室(单位)和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规范教育收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附件7),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方法、步骤。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严肃追责,公办学校取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压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三)确保考试安全。认真做好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保密工作。各学校、相关科室(单位),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保证考试安全。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单位)和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家长告知书、校园宣传栏以及教育部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生具体政策,保障家长、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平参与考试竞争。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统筹组织职业学校到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要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招生等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就业前景和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附件,请扫码查看下载。详情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附件1.市级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学校名单 附件2.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3.烟台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 附件4.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 附件5.烟台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附件6.烟台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附件7.烟台市高中阶段招生“八个严禁” 附件8.烟台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9.龙口市202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附件10.龙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区划分、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